我叫林小朋。從小 我就知道,我,和別人不一樣。

當別的小朋友張口閉口,說話和唱歌的時候,不管我多努力,也聽不到任何  他們稱之為聲音  的東西。

我聽不見。


我的媽媽,在我小的時候過世。

而我的爸爸是一位傳教士,信仰所附予給他的力量,讓他一肩挑起照顧我和妹妹的工作。

爸爸的信仰 給了我很大的力量,就如同信仰本身給他的一樣,





在我18歲的那年,他離開我們 前往更需要被照顧的地方   非洲

他說

"小朋 秧秧 你們已經長大,擁有我的支持與滿滿的愛

我相信你們可以飛的很高 飛的很遠 飛的很有力量 即便我不在你們的身旁。

我將帶著愛你們的心,前往更需要幫助的地方。

你們無須害怕與徬徨,上帝讓你們彼此依靠 彼此關懷 互相體諒

要記得 每次的跌倒 都是一次 珍貴的體驗,

每一次的挫折,都能轉換成力量。

當你們感到徬徨,握住彼此的手,用愛去解決問題,用勇氣克服低盪。

當你們擁抱,會感覺到平靜,當你們微笑,會擁有力量

我時常與你們同在,就像你們也常在我身邊一樣"

爸爸常常說:

"每當上帝帶走你一樣東西的時候,他就會再給你另一份禮物。"

我一直深深的相信這個道理。

雖然我聽不到也不能說話,但我很會游泳。
 
這,就是我的禮物。

從小我就很喜歡游泳,那是屬於我的世界。

水裡的世界,大家都一樣,沒有聲音,用同一種語言溝通,

靜靜的感受水的流動。

在水裡,我自在的像一條魚。

當我想前進的時候,沒有人可以阻擋我,我是條鯊魚。

哈!對我來說游泳就是生命的意義,如果意義能夠跟麵包結合,那該有多好?
 
為了證明我自己,証明夢想可以與現實結合,証明 我也可以用自己的力量 得到一些尊重與光芒

我決定 參加 四年一次的舞台 四年一次的比賽 屬於我的   聽障奧運。


 我告訴我的妹妹,秧秧

"我 可以 參加比賽 ,冠軍的獎金,讓我們可以還掉 我們的 貸款,還可以 幫你 買一台 新的摩特車 你的那台 太舊了 我不放心"

秧秧開心的笑了,我知道,她是支持的。
 
說起我妹妹秧秧,她真的是個活潑善良的女孩。

自從爸爸去非洲後,我們依賴著彼此生活,像是兩隻在台灣過冬的水鳥,靠著彼此的頸子,感受溫暖。

為了讓我專心練習參加比賽,秧秧開始兼了第二份工,第三份工。

看到她為我付出的,很多時候我覺得很內疚。

我多想告訴她:秧秧,不要擔心,我會勝利的! 秧秧,不要逞強,我們可以共同分攤! 秧秧,謝謝你為我做的,但有時我希望,你讓我自己去面對。

秧秧,相信我,我可以過個很好,用我自己的方式!!!

我有能力過一般人的生活。 即便我聽不見,但我能夠感受到 每一個眼神與動作 背後所傳達的意思。

或許,我聽不見,沒辦法說話,但我的表情和手語也能夠讓人家明白,我心裡的想法,那是多麼快樂又特別的方式。
 
我用另一種方式在生活著,用另一種語言在溝通著。
 
我多希望她有天能明白  我可以活的很快樂,而快樂是可以選擇的。


其實世界上有很多事並不用從人們口中說出來 用耳朵聽見,

如果我已經接收到 來自你心中最美麗的聲音。

我相信這  力量就是上帝帶給我的禮物。


我是林小朋   這是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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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妍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